辛巴赫胜诉“星巴赫”侵权案
一字之差,侵权成立,辛巴赫维权一审胜诉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浙江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浙江贝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星巴赫”黄酒鸡尾酒侵害了辛巴赫品牌的“辛巴赫”商标权,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连带赔偿18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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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侵权成立,辛巴赫维权一审胜诉
辛巴赫胜诉“星巴赫”,坚决依法维护品牌权益
文 | 罗玉婷
眼下2026秋季糖酒会正在南京举行。虽然如今糖酒会人气不复从前的盛况,也依然是酒类行业重要的产品交流阵地。除了名酒大牌,在一些不惹眼的展位上,总能看到一些包装眼熟、名字却差了一个字的“高仿”品牌,试图趁糖酒会人多,谈下几个经销商,赚一笔快钱。
不过,就在近期,一纸判决给这类“擦边”生意敲响了警钟。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浙江德伦堡啤酒有限公司、浙江贝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星巴赫”黄酒鸡尾酒侵害了辛巴赫品牌的“辛巴赫®️”商标权,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连带赔偿185200元。判决已于2026年9月28日生效。辛巴赫赢了,而这场胜利的意义,远远超过18万的赔偿金。
(2026)黑0103民初12325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发现侵权果断起诉
辛巴赫打了一场漂亮的维权仗
酒类市场里,擦边侵权并不新鲜。名字改一个字,包装换个颜色,再借着正品的名气铺渠道,这类操作在行业内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品牌要么没精力管,要么不知道怎么管。辛巴赫这次做了一个堪称教科书级别的示范。
事情要从2026年4月说起。辛巴赫工作人员在日常市场巡查中,先是在线下超市发现了“星巴赫”黄酒鸡尾酒,随后又在拼多多、抖音等电商平台看到了同款产品的销售页面。瓶身、包装箱、字体排版,甚至瓶子的形状和封口方式,都与自家OAK橡木桶精酿啤酒高度相似,只是“辛”变成了“星”。
发现情况后,辛巴赫没有犹豫,果断采取行动:2026年4月17日,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处见证下购买了侵权商品;4月23日和5月20日,又通过电子数据保全证书对线上销售页面、宣传视频、商品评论逐一录屏取证。证据固定完毕,依法起诉。
面对明显的侵权行为,法院的审理逻辑清晰而精准:
首先看商标,被诉的“星巴赫”与辛巴赫的“辛巴赫”均为三个汉字,仅首字一字之差,读音高度接近,字体设计风格也极为相似,构成近似商标。
再看商品,被诉产品虽然标着“黄酒鸡尾酒”,但配料表排在第一位的是“德式小麦啤酒”,按照国家标准,配料应按加入量递减排列,这说明啤酒才是主要成分。法院据此认定,被诉商品实质上是啤酒类饮品,与辛巴赫第32类“啤酒”商品构成类似,第33类“鸡尾酒”之名不能规避侵权。
最后看包装,辛巴赫OAK的琥珀色长颈瓶、金属卡扣加软木塞、主副标贴的排版布局和颜色搭配,经过多年使用已形成稳定识别特征,被诉商品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之高度近似,足以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2026)黑0103民初12325号民事判决书引用截图
更关键的一个细节是,贝桐公司和德伦堡公司签订的代工合同里,直接写着“700ml×6瓶辛巴赫啤酒”。明明生产的是“星巴赫”,合同里却写成“辛巴赫啤酒”,法院认为这足以说明两被告对混淆后果心知肚明。
(2026)黑0103民初12325号民事判决书引用截图
最终,法院判令贝桐公司、德伦堡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停止侵害辛巴赫OAK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185200元。
辛巴赫为何必须零容忍?
辛巴赫这次坚决维权,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品牌成长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从2016年在绥芬河投资建厂,到2019年辛巴赫OAK橡木桶精酿啤酒推向市场,再到如今在全国建立经销网络,成为品类领军品牌,辛巴赫用十年时间蹚出了一条从0到1,做大做强的发展之路。
十年筚路蓝缕,如今辛巴赫的市场地位已经得到了行业和消费者的认可。尚普咨询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统计周期内确认辛巴赫为“中国过新橡木桶啤酒开创者”。2026年7月,英国欧睿国际以2025年全球各品牌过橡木桶啤酒全渠道销售量(吨)为统计口径,对美国、比利时、澳大利亚、日本、中国等核心市场进行调研,最终授予辛巴赫“全球过橡木桶啤酒销量领先”市场地位声明。
这些成绩是一瓶一瓶酿出来、一城一城铺出来的。正因为来之不易,辛巴赫对侵权行为才格外不能容忍。仿冒者蹭的是品牌多年积累的信任,抢的是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选择。更直接的是对消费者的伤害。判决书里提到,有消费者在电商评论区留言“大家擦亮眼睛看清楚啊这是星巴赫,不是辛巴赫,是仿冒的”,说明已经有人因为混淆而买错。品牌维权,保护的不仅是自己的商誉,也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放眼其他行业,头部品牌对商标和包装的保护同样不遗余力。华为、小米等科技企业常年对近似商标提起异议和无效宣告,国际酒类、服饰、化妆品大牌更是把品牌保护视为全球市场战略的一部分。这不是大品牌“欺负人”,而是市场规则下的正常操作。一个品牌如果连自己的名字和包装都保护不了,就谈不上长远发展。
好消息是,法律留给“擦边”的空间正在越来越小。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多个案件中认定与“辛巴赫”近似的商标不予注册或予以无效宣告。第68019802号“歆巴赫XINBAHE”因与“辛巴赫”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相近,被裁定无效;第62543853号“幸巴赤赤1984”因与“辛巴赫”近似,且申请人具有抄袭摹仿他人商标的主观故意,同样被宣告无效;第65012852号“幸巴赫”商标也在异议程序中被认定与辛巴赫系列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决定不予注册。这些案件与本次判决相互印证,说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网越织越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攀附品牌、混淆来源的行为正在形成更明确的否定态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与“辛巴赫”构成近似的商标依法作出不予注册或宣告无效的裁定书截图
酒类市场做品牌不容易,从酿造工艺到渠道建设,从消费者教育到品牌沉淀,每一步都需要时间和投入。正因如此,行业更应该形成保护品牌的共识。被侵权时,像辛巴赫这样坚决回击,用法律武器守住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只是为自己,也是为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划出一条清晰的边界。
更深一层看,这起案件折射出中国精酿啤酒行业正在经历的阶段转换。过去几年,精酿赛道热钱涌入,新品牌层出不穷,不少玩家靠模仿包装、攀附名牌快速起量,行业一度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隐忧。如今,随着头部品牌站稳脚跟、消费认知逐渐成熟,竞争的核心正在从“谁更像谁”转向“谁真正有自己的东西”。辛巴赫的胜诉,表面上是一次商标维权,实质上是在为行业确立一条底线:靠仿冒和擦边获取的市场空间,终将被法律和消费者双重收紧。对于正在从区域走向全国、从国内走向国际的中国精酿品牌而言,知识产权保护不是锦上添花的装饰,而是品牌能否走得远、站得稳的根基。那些还在观望的“高仿”玩家,或许该认真想一想,下一个被判决书点名的,会不会是自己。
来源 | 糖酒快讯(ID:tjkx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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